【湖北】省农广校全力抓好中职生资助管理工作
本网讯 今年年初,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分散办学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教助〔2009〕1号),明确:“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的学生资助工作由省农广校统一组织、统筹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政策的争取,对拉动农广校招生,规范教学管理,增强系统凝聚力,提高办学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力抓好农广校中职生资助管理工作,湖北省农业厅、省农广校本着“高度负责、不出问题”的态度,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和措施,确保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扶民政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农村职业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农广校中职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省农广校及各分校明确了资助工作专班。省农广校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分校的信息管理员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培训。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省农业厅制定了《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鄂农科发[2009]14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农广校切实做好中职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管工作。省农广校与各市县分校签订了《2009年中职生资助管理责任状》。7月份,省里组织6个检查组,赴41所市县农广校督查责任状落实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
三是规范资金发放。为做好2009年春季资助款的发放工作,省农业厅要求向各地上报《农广校中职生助学金拨付管理承诺书》,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作为下拨2009年春季资助款和今后取得资助资格的重要依据。
四是通报工作情况。最近,省农业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广校中职生教学和资助管理的通知》,对少数市县农广校教学管理不规范,资助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着力强调了四点。首先,各级农业部门、农广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地位;其次,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达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要求。按照省政府鄂政发[1998]75号文件规定,努力实现五级办学网络化、办学队伍达标化、各级学校基地化、教学管理规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校产管理实体化的“六化”建设目标;第三,要增强执行教学计划意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各级农广校必须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方案,规范专业名称和课程设置。严格区分开全日制和业余教学,严禁把农民学历教育当作科技培训来办,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第四,要加强中职生资助管理,维护资金安全和学生权益。普通高中学生、短训班学员、自考班学员等一律不得纳入中职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严禁不报“学籍异动”冒领国家助学金,严禁利用普通高中生的“双重学籍”违规套取国家助学金,严禁市县农广校将国家助学金抵扣学生学费,或以现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