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合力机制 共筑阳光工程
本网讯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工程。珙县自2007年开始承担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机制,为阳光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抓好培训工作,县上成立了以县长曾明全为组长,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公安、物价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培训工作,在县农业局下设阳光办负责项目具体落实工作。县政府与镇乡政府、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阳光办与培训机构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一级抓一级,直至落实到村社、培训主体和农民个人;为搞好项目监管工作,确保阳光工程真正做到实事、实办,富有实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县阳光办提出“任务到乡镇、责任到部门、转移培训到学校”的实施管理原则,明确农业部门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实施计划、组织阳光工程项目工作会、综合协调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乡镇政府负责学员的组织;公安部门负责学员身份的认定;物价部门负责审核、公示培训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财政部门负责阳光工程资金落实及使用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各职教学校的协调和教学管理。
阳光工程实施近三年来,由于各项措施到位,项目推进顺利,年年超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共计培训农民3866人,向城镇转移输出2700人,向县农村支柱产业输出技术人才600余人,为珙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