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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关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及体系建设依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推进产业技术体系切实服务农业生产,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技推广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各体系要遵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要求,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农科教发[2007]12号)确定的职责任务,结合体系年度产业技术需求调研,积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开展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主题实践活动,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手段,是建设与完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重大举措。各产业技术体系和体系建设依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基层农技人员指导与培训工作与年度产业技术需求调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指导与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使产业技术体系落地生根,与产业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任务从生产中来,成果到生产中去。各体系专家、综合试验站和体系建设依托单位要主动与综合试验站所在省份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沟通,协助制订培训方案,积极组织培训师资,筹措相关培训经费,落实相关培训地点,完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

  二、着力培育一批基层骨干技术员。以去年启动实施的10个产业技术体系的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为主要力量,着力培育一批县级骨干技术员,作为产业技术体系向产业延伸的重要依靠力量。重点在水稻等10个试点产业技术体系326个综合试验站辐射带动的示范县中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水平高、与生产实际联系紧密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每个辐射带动县骨干技术员应包括品种和栽培(营养与饲料)、植保(动物疫病防控)、土壤肥料(营养环境)等三方面的专业人员。各体系应将指导与培训的骨干技术员登记造册,纳入体系统一管理,以后年度逐步实现培训经常化,在关键农时、关键季节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三、精心组织指导与培训工作。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4号)要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所在单位,要根据产业技术体系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体系辐射带动县的农技人员进行技术、业务、政策、法律及管理知识培训。

  培训人员:以10个产业技术体系326个试验站辐射带动的1630个县(次)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同时适当吸收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人员参加。

  培训地点与方式:师资培训应采用异地研修的方式开展培训,主要是将县级农业技术人员骨干集中到各综合试验站建设依托单位或岗位专家依托单位进行研修,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对先进实用技术的掌握水平、开展技术推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可采用县乡集中办班方式进行培训,主要是在县、乡两级集中办班,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适用技术和推广方法,以提高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

  培训内容:一是围绕各体系年初确定的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和应急性技术进行培训;二是根据辐射带动县实际情况,开展具备区域特色和优势的主导品种和关键技术培训;三是开展技术人员应知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培训;四是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理论与方法以及新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统计技能培训。农技人员培训可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技术需求,编印简明讲义,采用授课式培训。

  培训经费。调研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师资培训由体系首席科学家视今年体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基本研发费使用情况,统一调配。体系专家参加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一律不收取讲课费,不得在当地报销差旅费和住宿费。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技人员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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