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农科教网 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

三农科教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服务

醴陵市严把阳光工程实施“八环节”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本网讯(醴陵市农业局 易建平 供稿,湖南省农业厅 吴易雄 核稿):2009年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对阳光工程实施内容作了重大调整,湖南省农业厅与湖南省财政厅向各地下发了《湖南省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醴陵市为落实部、省阳光工程实施精神,积极探索,将其作为一项伟大事业抓紧抓好。

一是严把学员环节。凡有培训意愿、本市农村户口,年龄在16-5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民,可凭本人身份证就近选择培训基地申请参加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国家培训补助资金,对已申报了劳动局技能培训的学员不能参训。

二是严把开班环节。培训基地每招收一批合格学员,须将招生简章、培训计划安排表在开班前3天送市阳光办,经市阳光办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培训,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不能超过50人。

三是严把首课环节。市阳光办与财政局联合主讲首课内容和现场作答,并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发放代金券和《第一节课签到表》。

四是严把质量环节。培训基地应按教学计划安排培训,学员每天须在《阳光工程培训班参训学员登记表》登记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结束后须提供7节课的教案供市阳光办审查。

五是严把督查环节。市阳光办与市财政局组建阳光工程督查组,按照培训基地的教学计划安排,不定期明查暗访。

六是严把档案环节。由市阳光办制定统一格式,将培训档案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七是严把验收环节。每期培训结业后,由市阳光办、市财政局对每个培训机构抽查5%的学员,核实培训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律予以取消并全市通报。

八是严把跟踪环节。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建立跟踪服务卡,不定期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实际应用情况,帮助学员解决具体问题。

项目网站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