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教育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制订本计划纲要。
一、“九五”农业教育发展的简要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九五”期间,农业教育在改革、创新中又取得了新的成绩,形成了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以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为骨干,以农民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农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和培训制度框架,对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九五”期间,培养了一大批农业高级专门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据统计,2000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在校生总规模28.73万人,比1995年增长61.9%。其中研究生1.1万人,比1995年增长81.1%。“九五”期间共输送高级专门人才23万人,其中研究生1.1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发展较快,2000年招生达3.45万人。中等农业专业教育规模逐步扩大,2000年在校生50多万人,比1995年增长28.1%;“九五”期间共输送中专毕业生60多万人。农民职业教育有了较大发展,绿色证书工程实施县由“八五”期间的700个发展到2000年的1994个,培训农民1029万人,有476万人获得绿色证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毕业学生60多万人。农业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成效显著,“九五”期间累计培训170万人次,其中县以上农业领导干部1.2万人次,乡村干部120多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40多万人次。
农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九五”期间,农业教育的改革较“八五”更加深入,力度更大。农业教育的教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终身教育、大农业教育等观念已基本形成共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投资体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招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适应市场,交费上学、自主择业的观念已被社会接受;农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高等农业院校和中等农业学校的布局结构基本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方法及手段的改革取得了可喜进展。
农民职业教育取得了重大进展。“九五”期间,“绿色证书工程”取得了新的成效,每20个农户中就有一人参加绿证培训,并在制订岗位规范、培训形式、考核发证等方面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证书制度;1999年启动的“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已在198个县进行了试点,培训青年农民骨干52万人;“农业科技电波入户工程”的实施使农业科学技术进入千家万户更为快捷方便。
此外,在教育体制改革、优化结构、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九五”期间,农业教育所取得的成绩证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农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坚持为“三农”服务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是农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根本;坚持改革、创新是农业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各级各类农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是农业教育发挥整体效益的保证;加强农业教育体系和条件建设是农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农业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九五”期间,我国农业教育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等方面,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创新的任务仍很艰巨;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农业教育不同程度脱离“三农”的现象还未能根本改变;农业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
纵观国内外的变化,21世纪的来临,使我国农业教育面临新的形势: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缓慢的压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业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入WTO给农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等,都将极大地影响我国农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新形势对我国农业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加快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突出农民职业教育在整个农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全面提高农业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调整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以优化农业教育结构为前提,积极推进数量规模的增长;要努力创新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业教育的整体功能;加强办学条件的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加快法制建设,保证农业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二、“十五”农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农业教育为“三农”服务的发展方向,以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的;坚持实行农科教结合,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高度重视农业管理干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推进高中等农业教育改革,加快农业科技、管理、服务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业教育和培训,全面推进农业教育工作,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
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完善适应需求、上下衔接、相互沟通,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教育体系和培训制度,促进农业教育和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和特点,分区规划,整合教育资源,拓展农业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手段;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需要的由学术带头人、农业管理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科技企业家和高素质农民共同组成的农业科技队伍,到“十五”期末,力争使我国农业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任务
“十五”期间,培训绿色证书获证农民约500万人,跨世纪青年农民约500万人,每年每个农业劳动者都要接受一次以上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培训(县)处级以上农业管理干部1万人,县乡农业管理干部30万人,高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1万人,其他农业专业技术人员500万人。培养农业中等职业技术人才100万人,其中,农业中专培养约50万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养约50万人;培养高等农业职业技术人才10万人。培养本专科生约20万人;培养应用型研究生约150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约14500人,博士生约500人。
三、“十五”农业教育的重点工作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后,农业部门教育管理职能的重点转入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继续教育,“十五”期间农业教育的重点工作主要是:
(一)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教育是新阶段科教兴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因此,农民教育是农业教育中的重中之重。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即将加入WTO,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加强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是科教兴农的当务之急。
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十五”农业部重点推广的50项农业技术,采取集中讲授、发放资料、现场指导、农业科技电波入户、远距离教育等形式,利用冬春农闲时间及结合农时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农业劳动者都能够掌握一项以上生产致富技术,不断提高农业劳动力生产技能水平。
加大绿色证书工程实施力度。要继续推进“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将绿色证书制度作为我国农民职业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目前还没有开展的地方要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已经开展的要继续深入推进。要注重探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相结合的新形式和新模式,对部分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的农业类岗位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开发和修订绿证岗位规范,使绿证培训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绿色证书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证书制度。
积极推进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该工程旨在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培养造就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为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智力支持。要探索和实践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的有效形式,积极做好培训的管理、监督、评价和学员跟踪服务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和效益,通过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带动和推进农民职业教育的全面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教育。
农业职业教育(指高、中等农业职业教育)是农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中初级农业职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途径。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千百万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因此,农业职业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农业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确定培养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坚持面向“三农”,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不断增强适应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素质高、能力强,适应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高素质劳动者。
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要特别重视大农业系统内部农业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和整合,改变分散办学、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效益低的状况。要充分利用农业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势直接为农民培训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和鼓励农业职业学校参与“绿色证书工程”等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深化教学改革,突出特色。要继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依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设计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以培养能力和技能为主的教学体系,实行产教结合,注重素质教育,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高职要办出特色,保证质量。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是培养适应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要在“应用型”上狠下功夫,要在知识能力的职业性、人才类型的技术性、就业的基层性体现高职的特色。拓宽中、高职沟通渠道,不断总结经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办学规模。
(三)积极推进农业继续教育。
积极开展农业继续教育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农业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各级农业管理和技术干部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的农业干部队伍,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保证。
“十五”期间,根据中共中央《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精神,按《2001-2005年全国农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全国农业系统管理干部进行新一轮的岗位培训。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建设以农业部干部培训中心为龙头、各级农业干部培训基地(中心)为骨干、农业院校为主体,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全国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逐步完善农业管理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教育培训的运行机制,探索新的有效的教育培训形式和方法,注重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培训条件,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着力实施“西部农业人才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鼓励东中部地区各级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和参与西部开发农业人才培训,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和人才交流。在西部地区,全方位地组织开展好农业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农业生产适用技术推广培训,加大西部地区的“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农业远程教育在西部开发农业人才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继续加强对高等农业教育的支持和指导。
高等农业教育是农业教育的龙头,是高层次农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业开发、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也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继续教育的发展重要支撑力量。必须注重发挥高等农业教育的龙头作用,充分利用高等农业教育资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农业教育层次服务。及时向高等农业院校反馈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对高级农业专门人才要求信息;指导高等农业院校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通过科研项目、各种工程、计划、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渠道,积极支持高等农业院校参与农业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教育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继续支持和指导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四、“十五”农业教育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加强农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是新时期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农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继续教育的领导和支持。加强对当地农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与管理,逐步使农业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农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农业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建农业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国农业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二)深化改革,提高效益
进一步深化农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改革,创建新体系和运行机制,改变其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弊端,建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上下衔接、相互沟通的“立交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农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倡导大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企业与农业教育和培训单位合作,开展农业教育培训。高等农业教育要主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向区域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农村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农业职业教育要面向乡村,改革目前农业中等学校招生办法,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注册入学,实行学分制,“宽进严出”,使千百万农村青年能进入中等农业学校学习,为农村培养大批实用型、创业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其它各类培训单位要广开门路,积极为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及经营管理水平服务。
(三)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要逐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教育和培训投入体制,切实解决农业教育培训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将实施农业教育培训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培训工作要围绕国家实施的各类农业建设项目开展,如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种子工程、“菜蓝子”工程、丰收计划、引进计划、生态家园富民计划项目等,为项目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要在项目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培训经费,用于与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要积极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积极引进外资、侨资和民营资金投入农业教育培训,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智力投资保障机制。加强农业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整合资源,加强建设
农业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以重大工程、项目为纽带,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人力、技术、资金的组装集成,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科技培训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组织、人事、教育、科技、财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间的协作,整合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紧密配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农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加强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科教结合“百千万工程”,按照“点上突破、面上推广、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注重探索建立政府统筹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农科教运行机制。
加强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干部培训中心建设,使其逐步成为全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和农业干部培训的龙头和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50所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重点中专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兴办集“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各级农科教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队伍、教材、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基础少数等建设;通过政策、项目、资金引导,尽可能将农业科技示范园建在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技术、设施资源优势,发挥园区的引进、试验、示范、咨询、服务等功能。
(五)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教
要依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农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有关农业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和督察力度。不断总结我国农业教育和培训的成功经验,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农业教育和培训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激励、监督、评价制度,推动农业教育和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六)加强教育研究和国际交流
加强农业教育各层次教育理论的研究,特别是要重视农民教育的研究,为开展农业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加强农业教育和培训的国际交流,拓宽农业教育和培训的国际合作领域。注重学习国际先进的教育技术和管理经验,借鉴和引进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材。“十五”期间,以中加职业教育改革等项目推进绿色证书制度和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积极争取国际或国外组织对农业教育培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