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农科教发[20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委、农业(牧、垦、机)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推进“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组织制定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办法》。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印发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操作规程》(农科教发[2001]4号文)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办法
农业部团中央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