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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正式启动

时间:2009-12-08 来源:  作者:
   

[本网讯]   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战略举措抓实做好,这是赵树丛副省长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上提出的要求。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是国家农业部等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的,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提高其素质,促进其转移的战略工程。今年我省在17个市、54个县(市、区)实施“阳光工程”,将组织350多所学校及培训机构完成16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每名参训学员250元经费补助。为推进全省“阳光工程”的扎实实施,省政府于5月14日举行了全省“阳光工程”启动仪式。赵树丛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部署了全省“阳光工程”工作。繁昌、宿松两个试点县介绍了经验,省农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就实施好“阳光工程”作了发言,启动仪式由省政府王首萌副秘书长主持。各市、项目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党委宣传部、政研室、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土地、建设、物价、农业发展局、扶贫、团委、妇联、气象等部门和有关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共2100多人在61个分会场参加会议。

赵副省长强调指出,抓好“阳光工程”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8号文件精神,拓展农民就业渠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促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进程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农民的德政工程,其意义重大深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深化认识,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实事抓好。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好部门的综合作用。不仅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考核目标责任制,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培训机构的公开、公平、公正认定,提高培训质量,做好有序输出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定单培训。紧紧围绕企业、用工单位实际需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四是建立有效的投入及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经济补偿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五是树立品牌意识。狠抓特色培训,努力打造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地方品牌,加大宣传,拓展我省农村劳务输出空间;六是要把服务型政府体现在“阳光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阳光工程实施中,要方便农民,减化程序,降低各种收费标准,实现高效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输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徽省赵树丛副省长                            省农委主任、指导小组组长韩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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