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教育部吴启迪副部
(二00四年四月七日)
同志们:
两周前,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等六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今天,六部门又在这里共同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充分体现了六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求真务实态度和积极努力的工作作风。阳光工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示范工程,它的启动实施,可以惠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局等数以百万计的农村劳动力,为他们提供转移前职业技能性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他们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进而更好地推进这些地区的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快这些地区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解决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被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部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把加强农村教育,教育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我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其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是这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教育部在参与筹备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过程中,曾积极建议将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内容写入会议有关文件, 2003年9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2000万以上,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决定》的颁发,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为教育战线的重要工作。2003年9月,我部又会同农业部、劳动部、科技部、建设部和财政部,共同制定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规划》明确了2003年-2010年对准备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以及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培训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今天启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就是六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3年12月30日,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教育部制定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教育部提出要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组织实施两个计划:其中一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另外一个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推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2004年2月,教育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教育部周济部长亲自到会讲话,要求教育战线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特别是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全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这个会上,还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2004年3月24日,我部正式印发了这个“计划”。这个“计划”既是职业教育创新工程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工作战略重点——农村教育的组成部分,又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的组成部分。这个“计划”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把农村劳动力培养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努力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计划”按照教育部门要为完成六部门《规划》确定的目标,承担主要任务的思路,提出了教育系统今后几年开展农民工培训目标任务和具体的政策与措施。实施“计划”工作,已列入2004年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
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四川等2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或明确了培训任务。全国许多地方中等职业学校通过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定单培养培训等方式促进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转移。各地还利用城市教育资源面向进城农民工举办了各类教育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教育战线培训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已达1400多万。教育部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对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开辟了智力扶贫的有效途径。
刚才,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背景、目标和原则,并代表六部门向各地提出了实施好阳光工程的几点意见,财政部冯淑萍部长助理和劳动部张小建副部长也做了很好的讲话,我部完全赞成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同时,我也想借此机会,就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向教育战线的同志们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认真做好与农业、财政、劳动保障、科技和建设等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参与本地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的工作,并努力完成指导小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与实施六部门“阳光工程”的关系。对教育战线而言,实施“阳光工程”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是一致的。教育战线要抓住机遇,勇挑重担,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特别是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以优质的培训服务,赢得社会的信任,争取承担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
第三,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积极向当地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为项目培训单位,这既是职业、成人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职业、成人学校为解决“三农”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的机会。今后,在对职业、成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时,要将是否承担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培训的成效作为重要评估指标。
第四,被批准成为项目培训单位的学校要面向市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用工和农民培训需求来确定培训内容和规模,努力实行定单培训。要创新培训机制,改革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派出本校最得力的教师,认真培训、确保质量。
同志们,阳光工程不仅是一项示范工程,更重要的是一项民心工程,让我们六部门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让党的阳光温暖我们九亿农民兄弟的心,使他们尽快地脱贫致富奔小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