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统计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农科教函[2004]45号
关于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统计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厅(委、局)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科教处:
为了做好农民培训工作,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在农民培训工作方面取得的经验,特别是在农业新阶段涌现出的先进培训典型,切实做好主体农民培训工作。同时,改进农业教育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举办农民主体培训项目管理及统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厅(委、局)科教处负责农业教育人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4年8月9--10日,8月8日报到。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8号新疆大酒店
三、会议内容
(一)交流各地农民培训工作情况。
(二)研讨如何做好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培训工作;当前如何开展绿色证书工作;如何促进农科教结合工作。
(三)汇总、核实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统计数据。研讨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统计工作。
(四)考察新疆农民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交流和研讨的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各省按照农科(教)函[2004]20号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表数据,如:数据项不全或空项,数据项逻辑关系不对。未上报总结材料的省要及时补报。
(三)各省对目前仍独立设置的农业职业院校(即原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农经、茶叶、农干、农垦学校)有关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带到会上汇总。
(四)要进一步核实数据,将核对后的数据拷贝到软盘,带到会上。
(五)请与会代表将回执(见附件)于7月25日前分别传真到新疆会务组和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杨联欢010-6419443564194438
传真:010-64194439
新疆会务组:
段永照0994-234562013609948950
王海波0994-232037113999356987
传真:0994-2338015
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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