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阳光工程典型经验材料的通知
农科(教)函[200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阳光工程办公室: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推进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决定对各地的做法、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请你单位提供经验交流材料。现就材料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重点内容
请重点围绕以下10个方面组织材料:
(一)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就业情况,因地、因人制宜,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的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和组织农民报名参加培训的情况;
(三)多方争取培训订单,签订用人合同,实现培训与用工对接的情况;
(四)按照订单培训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培训基地认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情况;
(五)认真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的情况;
(六)认真做好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农民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的情况;
(七)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指导、培训监督、检查验收的情况;
(八)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包括社会力量提供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
(九)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情况;
(十)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取得突出成效的典型,包括有序转移降低成本、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地方劳务经济发展、形成劳务品牌、培养高素质职工加快企业发展的情况。
请从以上主题中任选5个以上内容,以基层为主,进行总结、分析并报送材料,每个主题单独成文,分别形成一篇专题性典型经验材料。
二、撰写要求
(一)每篇材料先从面上进行简要介绍,然后根据选定的主题作专门叙述;
(二)要突出主题、层次分明、数据翔实,文字精练;
(三)每篇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省的典型交流材料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刘红强电话:010-64193019
电子邮箱:yggcbgs@sina.com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