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特别职业培训
《通知》规定,劳动预备制特别职业培训的对象为:全省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及上一年度未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上述人员将被纳入农业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统筹范围,建立统一数据库;培训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培训结束后可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接受技校学制教育;培训机构为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省属行业技工学校也可申请组织培训;经费补贴方面。培训机构免收培训人员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培训人员考勤课时数达总课时数85%(含85%)以上,给予培训机构每学期1800元/人的经费补贴。
福建省组织实施闽台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计划结合全省技工教育实际,近日,省劳动保障厅下发通知,分层次、有重点地实施2009年闽台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2008-2012年)计划。一是提升技校高级管理人员素质。聘请台湾职教专家举办技工院校办学理念、教育模式讲座,对技工院校负责人开展培训;二是提升技校教师通用素质。聘请台湾师资,对技工院校公共课教师、职业指导人员,开展职涯规划、职业能力课程、心理咨询、学生就业管理培训;三是提升教学素质。聘请台湾师资,按照教学计划编制、教学方法选择、实训课程编排、教学教具制作与使用、技能认证理论等模块,对技工院校老师开展培训;四是提升业务操作能力。聘请台湾师资,按照数控加工、模具、钳工、机电、汽车维修、电工、电子技术等专业项目,对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开展技能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