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广德县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县从珠三角、长三角陆续返乡的农民工达四千余人。为缓解就业压力,我县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活动,建立专门网站,开辟报纸、电视专栏,开通用工就业专线,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实现家门口就业提供了极大便利。
与此同时,我县积极做好农民工创业园项目争取工作,
我县将农民工创业园定位为由乡镇政府出资兴建、省就业专项资金扶持、以初始创业的农民工为入园对象、依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管理服务、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以实现成功创业并带动当地农民转移就业为目的的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
据了解,入园需符合以下条件:入园企业主应持有《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入园企业一般为小型加工、小型制造类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园企业每带动1人就业最多可使用
入园企业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各类创业企业或经济实体自进园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场地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创业实体,根据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相应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和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领取《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自愿组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分别按每人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农民工,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率的50%给予贴息。
新批的3个农民工创业园将于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解决3000余名农民工的就业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