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强调规范实施“阳光工程”培训
[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广校系统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实施该项目工作,专门对全省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农广校下发了《关于规范实施2006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农广发[ 2006 ] 11 号)文件,“通知” 强调: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广校系统实施“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全面完成任务,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一要强化“阳光工程”培训质量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制订严格的培训计划,切实抓好抓实。二要严格按项目质量要求规范实施。承担培训任务的分校一定要在当地“阳光办”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阳光工程”质量建设的六个要求和中央校《关于加强农民培训项目监管和提高培训质量的意见》,落实好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在培训中,要实行订单培训,选配优秀教师,落实培训场地,确保培训时间,建立健全培训转移台账。特别要加强对培训班的教学管理,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鼓励参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三要认真做好项目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包括:一是订单培训是否按项目批复和市场需求,以及用人单位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培训;二是培训时间是否按项目管理规定,保证学员参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三是培训教材是否确保受训学员人手一本,教材内容是否符合技能培训实际需要;四是质量考核是否按照培训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培训和转移的真实性有关市中心分校要进行核查,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将进行重点抽查。四要加强宣传扩大体系影响。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报纸、乡村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农广校的成绩和优势,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提升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
据悉,今年四川“阳光工程”项目总培训任务22万人,有85 个县(市、区)承担该项目任务,其中有69个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农广校承担“阳光工程”项目,共承担培训任务52158人,占全省总培训任务的24%。目前,四川省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农广校承担的“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已全面展开,为配合“阳光工程”质量年抓好培训工作,进一步打造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农广校劳务培训品牌,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还要求各地重点对“川妹子”、“川厨师”、“保健按摩”等市场急需的专业进行培训,省校将对这三个专业的培训在师资、就业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 来源: 四川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
200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