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文件交流】
遂宁市农业局
关于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的意见
遂市农业函〔2007〕37号
为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我局在总结各地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培训的实际需要,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的意见》,请结合区、县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重要性认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广大农民。五中全会专门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必须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建设运转高效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是开展好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基础,各区、县农业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清醒地认识到,农广校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是农业部门内部一支体系较健全、队伍较完整、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农民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农广校的牌子不能倒,也不能搞挂靠。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对切实加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抓好新阶段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任务,更好地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民增收和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明确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总体思路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农广校、农业推广机构为骨干,多部门相互配合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建立健全市、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区、县农业局要按照组织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实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项目和构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的要求,依托农广校、科教站,有效整合农业部门内部教育培训资源,尽快增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落实职能任务,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发挥作用。
三、深化认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职能职责
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是连接农广校和科教站的纽带和桥梁,承担的职能是农民教育培训行政职能的延伸,主要包括: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组织编制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承担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农民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农民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建设、音像资料建设和发行;农民教育信息统计;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教学研讨、开展技术咨询;组织农民教育培训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培训证书的发放;组织农民科技教育对外宣传、经验交流,对农民科技培训项目进行督导等。
四、切实加强对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领导
为履行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职能,必须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我局决定,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由分管局长曾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科教科长李潇、市农广校校长张清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主任王芸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芸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谭小燕、谭小松、杨刚、罗德弢。工作进行实质性整合,工作方式实行周例会制度。各区、县农业局按照以上运行模式尽快完善机构、理顺关系,创建和谐高效的运行机制,有效开展工作。
五、落实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条件建设
各区、县农业局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把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条件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培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建设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职能作用相适应的基础条件,千方百计争取财政的支持,力争从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门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培训中心要善借其它资源,如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终端接收站,推行在培训中心增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辅导站牌子的经验,积极拓宽和职业学校的联合办学途径,争取职业教育能力互补等。
六、抓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队伍建设
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必须有一支作风过硬、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强化自身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培训,注重兼职教师的选聘把关,把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的专家和“能人”聘请充实到培训中心师资库中,建立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