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委、县政府制定硬措施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年农民
[本网讯] 古蔺县委、县政府根据部、省、市有关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该文件以培养新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核心,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培养对象、部门职责、配套政策等方面,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年农民参加科技培训,对培养农村各类实用人才,推动新农村建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组建领导机构,加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的组织领导。
古蔺县委、县政府成立“古蔺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杜安坚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农工办主任、县府办副主任、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科局、财政局等1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局长任主任、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任副主任。“协调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计划实施方案、年度目标审定,以及工作协调、经费落实、政策措施、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实施本乡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列入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根据《古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其中6000—8000个农村劳动力具备初级职业水平,80%的青年农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98%的青年农民持证转移就业,5000—8000名农村人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体要求是:每个示范村要培养2个大专生,20个中专生;培养获得“绿色证书”的中坚核心农民50人;转移输出剩余劳动力100人;每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00人次。县委、县政府将采取制定全面规划、年度下达目标任务、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培养重点,确保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收到实效。
根据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村社干部、专业农户、农村经济组织骨干、农村经纪人、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管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农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主要抓好五方面培训:一是普及性培训,二是绿色证书培训,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四是学历教育培训,五是农民素质教育培养。各乡镇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确定一个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示范村,实行重点规划、重点培训、重点扶持,突出特色,取得实效。县级涉农部门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培训的重点领域、专业、培训对象进行科学规划,并使部门规划与乡镇规划相互衔接,做到上下统一,切实可行。
四、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整合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全方位、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把农村人才培养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充分整合全县农民技术教育培训资源,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科技入户培训、科技扶贫培训、阳光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和“百万中专生计划”等涉及农村基层和农民培训的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积极开展大规模、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五、落实配套政策,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1、对农村人才培养实行激励政策。凡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取得“绿色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和农广校大中专毕业证书的,优先评定农民技术员、农民教师,优先安排农业项目,优先享用农业信息,在选聘乡村各类人员时优先录用。2、落实培训经费的筹措政策。县级财政每年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经费和培训开支,各乡镇相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乡镇农村人才培养;涉农项目资金、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项目区农民培训。3、落实农村拔尖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年农民参加农广校大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凡参加农广校学习获得文凭的大专生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经费1500元,中专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员的书学费补助。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农业工作》15期
二○○七年七月二日